时间:2017-07-07 点击: 次 发布者:民办教育网 - 小 + 大
东莞时间网讯 7月3日,市发改局、市教育局联合下发《关于切实做好民办小学“独立分段”收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称,经省有关部门批准,我市从2014年秋季起试行民办小学“独立分段”政策,2017年秋季是全面实施的第一个学期。通知要求各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核定标准收取学杂费、住宿费,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,对家庭困难的学生适当减免学杂费。 通知称,民办小学“独立分段”收费政策有利于促进办学成本公平分担和合理补偿,对改善办学环境、完善教学设施设备、留住优秀教师、提高办学质量具有积极作用,最终惠及广大学生。通知要求,各镇街、园区要加强领导,提高对“独立分段”政策的认识,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做好民办小学“独立分段”收费政策的实施工作,并对有疑问的家长作出解释说明。同时,各镇街、园区要主动深入了解学生家长意见,积极主动解决家长实际困难:一是督促各民办学校出台困难家庭减免帮扶措施,对家庭困难的学生适当减免学杂费。二是对意愿转学的学生,并符合转学条件的,由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协助办理。 通知要求,各镇街、园区要加强辖区内各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,监督各民办学校严格执行各项收费管理政策。一是严格按照市发改局核定标准收取学杂费、住宿费;二是严格按规定时间收费,注册缴费时间不少于3周;三是各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,要实行按学期或按项目据实结算,多退少补;四是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,对新生要按规定在招生简章中公开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,并在校园显眼位置公示,未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的,不得收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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